根据《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通知》(2019年12月31日)http://yjsc.shnu.edu.cn/e6/10/c17243a714256/page.htm,以下学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,按照《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》及《上海师范大学超修业年限研究生管理办法》的规定需作退学处理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。
以上学生无法联系到其本人,公示期满,视作通知已送达本人且无异议。公示期间如有异义请联系ylzz55永利总站吴蓓老师,邮箱为hattie@shnu.edu.cn,学院在收到学生申辩申请后,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小组(至少5人)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,根据考核小组对学生陈述的评议意见,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形成拟处理意见,提交导师、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报研究生院。未按时参加陈述和申辩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辩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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